董事會
架構組成
  • 9 位執行董事
  • 7 位獨立非執行董事
可持續發展里程中的職能分工
  • 作為一個獨立的決策機關,領導集團並為管理層提供指引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
架構組成
  • 1 名執行董事及 3 名獨立非執行董事
  • 現時由一位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主席
可持續發展里程中的職能分工
  • 監督可持續發展策略、政策和計畫的制定和實施情況,從而使集團能:
    • 識別並有效應對可持續發展的機遇和風險;
    • 將可持續發展原則和目標納入於業務決策過程中;
    • 與內外部持份者就相關議題作建設性交流;以及
    • 實施合適的問責架構,將人力、實體和財務資源用於實現集團的可持續發展目標上
  • 監測可持續發展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成效
  • 向董事會報告可持續發展的各方面,包括業務、管治、科技、人員、環境和社會利益
可持續發展管理委員會
可持續發展里程中的職能分工
  • 制定並提出集團可持續發展策略和路線圖,包括行動計畫、關鍵績效指標和目標
  • 負責可持續發展措施及計劃,包括實施進度、質量及有效性
  • 識別、評估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和機遇並進行排序
  • 制定集團政策予策略和改革委員會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批准
重點範疇工作組
架構組成
  • 來自不同業務部門的代表
可持續發展里程中的職能分工
  • 制定工作方案並通過跨部門合作推動可持續發展項目
  • 促進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風險和議題的識別、評估、控制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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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發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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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政策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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