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
可持續發展里程中的職能分工
- 作為一個獨立的決策機關,領導集團並為管理層提供指引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
架構組成
- 4 名執行董事及 2 名獨立非執行董事
- 現時由兩位副主席擔任聯席主席
可持續發展里程中的職能分工
- 監督可持續發展策略、政策和計畫的制定和實施情況,從而使集團能:
- 識別並有效應對可持續發展的機遇和風險;
- 將可持續發展原則和目標納入於業務決策過程中;
- 與內外部持份者就相關議題作建設性交流;以及
- 實施合適的問責架構,將人力、實體和財務資源用於實現集團的可持續發展目標上
- 監測可持續發展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成效
- 向董事會報告可持續發展的各方面,包括業務、管治、科技、人員、環境和社會利益
可持續發展辦公室
可持續發展里程中的職能分工
- 協調、傳達和管理集團的可持續發展策略目標、政策和成果
- 與內外部持份者保持聯繫,以支持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加強集團可持續發展的風險識別和應對能力
可持續發展先鋒
可持續發展里程中的職能分工
- 制定工作方案並通過跨部門合作推動可持續發展項目
- 促進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風險和議題的識別、評估、控制及報告